解析:
按照法律规定,员工在尚未满30日之时便辞去职务,属于违反劳动法规的行为。关于合同期限内的辞职事宜,若劳动者未能于事前30天提出申请,那么倘若雇主能够提供确凿的证据来证实因劳动者的离去而对其造成了某种程度上的损失,雇主有权请求劳动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至于经济损失的赔偿额度,则可从劳动者本人的薪资中予以扣除。
然而,每月所扣除的金额不得超出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